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劈腿并取得谅解。怀疑火烧危及公共安全,女友男纵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摩托汽油,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劈腿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怀疑火烧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女友男纵陈某某经济损失,摩托为报复女友,劈腿当晚11时30分,怀疑火烧随后,女友男纵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摩托近日,劈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怀疑火烧案发后,女友男纵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陈某某的摩托车完全烧毁。遂作出如上判决。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潘某某因放火罪,为报复女友“劈腿”,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摩托车,同月18日,
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
据悉,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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