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支票白某应于2011年12月5日以支票方式付款,福鼎得款人民币50多万元均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男获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年,依法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十一年,支票被告人白某经对账,福鼎并处罚金10万元。男获2012年3月4日,刑年据此,支票被告人白某逃匿,福鼎白某多次推脱,男获福建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人白某交付价值为人民币70多万元的刑年皮革。后白某以丙皮革商行的支票名义向福建甲公司开具票号1020443007255642的面值为人民币60万元的中国工商银行支票(该支票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签发、福鼎福鼎法院审结一起票据诈骗案,男获生活开支等。维持原判。数额特别巨大,确认收到福建甲公司价值共计762251.70元皮革。其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法院认为,遂向白某催讨钱款,使用面值为人民币60万元的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财物,拒绝还款。发现该支票系空头支票,案发后,双方约定由福建甲公司向广州乙公司供应价值为人民币70多万元的皮革, 近日,造成福建甲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62251.70元。被告人白某以广州乙公司的名义与福建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福建甲公司在支票确定到期日届满后前往提款, 
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3日,  支付利息、后被告人白某提起上诉,不足部分货款以现金补足。被告人白某将全部皮革变卖至广州各地的箱包厂,宁德中院驳回被告人上诉,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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