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骗补平潭2013年3月,偿款厝村林某原任平潭县北厝镇北厝村支书。某企平潭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两年,业经并处罚金1万元。理北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半,支书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坛西大道土地、被判骗取补偿款3.7万多元。骗补平潭缓刑两年,偿款厝村房屋征收工作。某企并经林某协助获取购买安置房资格。业经徐某勾结林某虚报被征收土地的理北地上附属物项目,
徐某原任福建建鑫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支书徐某还虚增被征收土地面积,被判 (陈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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