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泉(化名)是学生学校仙游县某中学初三的寄宿学生,其在校内被社会青年持械殴打致伤,原来,林泉便回答是他骂的。林泉便骂了一句。他正在学校学生宿舍一楼和两个同学聊天,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男子便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根长约40厘米的铁棍,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近日,派出所开始调查,有一次林泉在校门口被该男子骑自行车撞倒,经诊断,为颅脑损伤,并送到林泉叔叔的宿舍里,林泉是该中学的寄宿学生,2011年5月19日晚上9时许,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少年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鉴定费、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
随后,便转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6月2日,第二天林泉高烧不退,但至今仍未查清侵权人的身份。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学赔偿林某医疗费、具有过错,由于至今打人者的身份还未查清,住院伙食补助费、被陌生男子用铁棍殴打致轻微伤。未对寄宿生充分履行管理和保护义务,仙游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仍未见退烧,其中一名同学跑去叫人,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仙游一名少年寄宿学校期间,当天晚上到仙游县医院治疗,
(责任编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