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立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卫生 立项建议报送程序为提出立项建议时,开征公民、集年家标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度食纸质文件报送。品安将填写的全国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征集立项建议的准立内容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农业部印发的《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相衔接, 在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中应当注意到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填写,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发送电子邮件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food204@163.com)。传真:010-67711813。与正在开展的食品污染物和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清理整合工作不重复;有利于解决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的矛盾、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