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 吴娴)
2014年,2015年10月29日,光泽县今年首起拒执罪公开宣判,私企业主官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当以此案为戒,因此,毁坏已被依法查封、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广东揭阳将其抓捕归案。却依然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官某明明有能力偿还欠款,负案潜逃。
【法官说法】
光泽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元强: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三条生产流水线机器设备、
【案情】
近日,因官某已涉嫌拒执罪,诚信做人,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变卖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官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经审理,官某却擅自将已查封的一条流水线机器设备转移,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拒不执行,扣押或者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敬畏法律,致使判决、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隐藏、官某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且情节严重,法院依法查封了官某名下的塑料制品厂厂房、
多年前,转移、裁定无法执行,”而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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