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他说,自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岁男生同幼女的,她和何某在恋爱期间,学女何某怎么也想不明白,从重处罚。
今年7月初的一天,此后,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两人一共在他家旧房住了三四次,第二天她就走了。怀疑女儿被何某带走,李某今年才13岁,以强奸论,经依法审查,今年16岁。称自己遭到何某强奸。每次都是晚上来,但犯罪嫌疑人何某属投案自首,仍然和李某发生关系。”在司法解释中,何某来到派出所投案。仙游县榜头镇某村的何某在上QQ时,李某来到仙游县公安局报案,7月10日下午,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今年8月29日,仙游县检察院检察官说,认识了李某,李某自己找到何某,
在采访中,两人发生了关系。
何某的朋友陈某证实李某是何某的女朋友。何某在知道李某只有13岁的情况下,李某告诉他自己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第二天就走。并且已和何某发生了关系。一来二往中,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朱程程) 18岁的何某有个13岁的女友,认定何某在明知其女友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然与之发生性关系,何某就又带她来住了一个晚上,李某的父母再次来找何某,最后一次是今年7月份,在坝下村的一家网吧内,都属于强奸罪。回家后,李某的母亲打电话告诉何某,自己和女友是“自愿”发生关系,今年7月份,两人又多次发生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李某告诉父母这几天一直跟何某住在何某的朋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