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中的值限量值的公告
2011-04-20 15:55 · lucy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 告2011年 第10号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2008年第25号公告)同时废止。限量在总结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2008年第25号公告)实施情况基础上,公告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卫生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部关其含量很低。于聚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氰胺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食品现公告如下:
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中的值限量值为1mg/kg,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限量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2011年第10号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考虑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