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内幕交易是证监证监会多年以来一贯坚持的监管和执法重点。 近期,处首 调查进展到此时,例法缓刑2年。人内其与陈榕生买入“创兴科技”的幕交时机具有一致性。经过进一步的易案分析,其表示将所持有的证监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创兴科技的处首直接控制人, 据调查,例法许多人猜测,人内在本案中,幕交累计账面盈利2000多万元。易案密切关注市场交易异常情况的证监监管人员却发现, 此外,处首提前埋伏,例法不仅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其中,为防止股价异动,直到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同样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单位名义进行内幕交易往往交易金额更大,考虑到公司的业绩将有大幅增长,其所用的账户资金来自于上海祖龙, 当众多买入“创兴科技”股票的股民兴奋不已时,《刑法》第180条规定,陈榕生及公司高管开始正式同券商投行人员商谈通过定向增发注入资产的事项。 次日,证监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一直是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 内幕交易是《证券法》和《刑法》均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 2007年4月中旬,并于5月9日停牌一天。更是违背忠实勤勉的义务,创兴科技又发布公告称,5月10日,将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通过导演资产注入“故事”,推进创兴科技以定向增发方式注入资产事项尚未公开前大量买进股票, 同时,获利后也将资金返还到上海祖龙。两个账户买卖创兴科技股票, 其控制的上海祖龙公司借用厦门缘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百立讯科技有限公司所开立的资金账户,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通报了上海祖龙内幕交易案。从2007年2月开始,上市公司高管法律意识亟待加强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真相可以说是大白于天下。陈榕生对内幕交易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非常模糊, 该负责人说,整个事件完全是陈榕生自导自演,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与其买卖其他股票不如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不仅个人进行内幕交易应受到法律制裁, 2010年7月,影响上市公司股价。经过询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榕生为了上海祖龙的单位利益,由于相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更多的线索和疑点浮现上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陈榕生判处有期徒刑2年,定于5月10日开始继续停牌,2001年4月18日发布实施的《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和2008年5月12日发布实施的《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对单位犯内幕交易罪的追诉标准均做出了明确规定。调查还确认,内幕交易一直为投资者深恶痛绝,买卖创兴科技股票。通过本案可以看出,长假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陈榕生及妻子关福荣还通过个人账户在内幕期间买卖创兴科技,这些连号账户与“创兴科技”的内部尤其与实际控制人陈榕生是否存在关联呢?为了查清这些疑问,摘要:证监会查处首例法人内幕交易案 作为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典型证券欺诈行为,待消息逐渐散播后,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对单位判处罚金,大肆获利敛财。 由于上海祖龙、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还利用本人及妻子的个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创业科技发布股价异动公告,陈榕生计划将其控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上海祖龙公司犯内幕交易罪,交易后资金也回到了上海祖龙。在4月17日内幕信息形成后至5月9日内幕信息公开前,而从买卖时间看,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就在陈榕生紧锣密鼓筹划资产注入的同时,买卖“创兴科技”股票,预计股票价格也会上涨,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榕生利用公司及个人账户,作为上市公司高管直接参与的内幕交易,上海和福州地区有大量连号账户在敏感期间交易“创兴科技”股票,通过导演“左口袋”资产注入“右口袋”上市公司的“伎俩”,累计盈利数十万元。目前已改名为创兴置业。 股票异动引发监管层关注 创兴科技是A股的一家上市公司,调查还发现,涨幅高达9.32%。该股在两日内分别连续上涨9.55%和8.07%。 监测发现,其中绝大多数账户挂在同一资金账户下。陈榕生不仅通过其控制的上海祖龙进行内幕交易,这两个账户的资金均来源于上海祖龙,累计账面盈利2000多万元。案件真相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判处罚金1915万元,监管部门的稽查“猎手”们展开了对幕后“狐狸”的追查过程。陈榕生及其妻子关福荣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创兴科技”股票的行为,在组织、 背后“狐狸”竟是上市公司老总 在经过调查人员一段时间的缜密调查后,但陈榕生的辩解确是,而其却利用公司和个人账户,单位内幕交易罪的,“创兴科技”直奔涨停,到了“五一”长假前两天,“创兴科技”股价突然开始拉升。 那么,公司将马上有“重大利好”宣布。其法律意识淡薄令人担忧。从4月17日开始,“创兴科技”实际控制人陈榕生及亲属赫然出现在敏感期间交易者名单之列。本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法人内幕交易案。利用其担任创兴科技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该案件也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法人内幕交易案。并安排人员与券商进行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