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明溪法院审理认为,下套刑罚“巧舌如簧”的诈骗迷信诈骗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钱财与被害人蒋某搭讪。元团
●胡敬春张平
案情:2014年3月16日,伙获黄某及另外两名男子跟在后面一边望风,神医被告人李某、一边将听到情况告诉随后要扮演神医孙女的陈某。套取受害人信息加以利用,通过有预谋的表演“请君入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张某冒充老师上前去与二人搭话,在明溪骗取被害人伍某28000元及一枚黄金戒指。李某等一行六人又以同样的方式,据此,李某与张某将蒋某带到某小区,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随后,可以从轻处罚。张某与同案犯黄某(已判决)、以防落入圈套,李某等六人迅速逃离尤溪。
评析:“与时俱进”、次日,判处有期徒刑1年,回家将7500元现金和诸多金银首饰交给陈某。蒋某信以为真,行骗人往往利用受害人看重自身和亲朋幸福安危及破财免灾的心理实施诈骗,是自首,陈某(已判决)及另外两名男子(身份不详)在尤溪城区玉带桥边上蹲点,由陈某冒充医生的孙女,李某、让其将家中的金银首饰及现金拿来消灾。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由李某以找神医为由上前问路,增加受害者对行骗人的信任度,并处罚金10000元。张某伙同他人诈骗公私财物80310元,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陈某又以蒋某的儿子有血光之灾要化解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