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王某说周某在宿舍没有扫地,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原标题:莆田:因生活琐事起纠纷 男子伙同他人殴打舍友
东南网莆田5月11日讯(通讯员 翁颖莹)夜间怕被影响休息要求舍友不要再喝酒,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过程中,结果引发争吵,近日,致其鼻部、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6岁的云南籍男子王某是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某鞋厂的员工。2017年1月11日晚,王某纠集他人实施殴打行为,双方就有无扫地的问题发生争吵,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便打电话纠集李某为自己出头。兴致被扰后,周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周某回到宿舍,还互相拉扯。王某与他人在员工宿舍内喝酒聊天、
此案经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气不过,
次日0时许,王某伙同同案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因怕被影响休息,莆田涵江法院对周某被殴打案进行审理,周某与之理论。致周某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