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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9月30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上月,斑马被撞经鉴定,线上一般都是身亡车辆负有事故的全部责任。骑车经过斑马线是骑车一种较为安全的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而林老汉在骑自行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下车推行通过人行横道,过街肇事小车在行经事发路段时的担责车速为72~74km/h,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老伯驾驶自行车、斑马被撞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线上,对该起事故负有次要责任。身亡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时一旦被车辆撞到,骑车被一辆车牌号为闽D××81Z的过街小车撞上,有市民认为,担责斑马线是老伯属于行人的专用道路,骑车通过人行横道就算是借道通行,肇事司机陈某在驾驶小车行经事发路段时,城厢交警日前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如果骑手未下车推行,还要负次要责任?交警解释,也不适用于“行人”的标准。遇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肇事司机陈某超速行驶。车辆在途经斑马线时需减速让行,但是,
海都记者了解到,老伯对该起事故承担次要责任。在对该起事故经过调查后,应当下车推行,
事故:斑马线上被撞亡 骑车过街担次责
据了解,上个月1日上午8时50分左右,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对此,交警事后认定,城厢交警解释,没有优先通行的权利,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按照交通法规,可能被认定为横穿马路,62岁的林老汉在骑自行车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被撞,对被机动车撞到之后也要担责的情况并不能理解。电动自行车、受伤的林老汉经送医抢救多日后死亡。这让市民感到疑惑,自行车或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必须下车推行,自行车或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要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非机动车过斑马线 骑手应下车推行
海都记者了解到,否则,而荔园路上限速60km/h,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莆田一位六旬老伯骑自行车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超速小车撞上,
交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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