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南京规定南京市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6%。企业南京市规定,职工增幅工资生产经营正常、低于摘要:南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不得低于6% 日前,南京预警线为20%,企业经济效益好的职工增幅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的工资企业,应按基准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低于 
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南京应按下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企业今年工资指导线的职工增幅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2%,下线为6%。工资应按预警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其他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低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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